法则4:liskov替换法则(lsp)
使用指向基类(超类)的引用的函数,必须能够在不知道具体派生类(子类)对象类型的情况下使用它们。
[ function thar use referennces to base(super) classes must be able to use objects
of derived(sub) classes without knowing it ]
liskov替换法则
1.显而易见,liskov替换法则(lsp)是根据我所熟知的"多态"而得出的。
2.例如:
方法drawshape应该可与sharp超类的任何子类一起工作(或者,若sharp为java接口,则该方法可与任何实现了sharp接口的类一起工作)
但是当我们在实现子类时必须要谨慎对待,以确保我们不会无意中违背了lsp。
3.若一个函数未能满足lsp,那么可能是因为它显式地引用了超类的一些或所有子类。这样的函数也违背了ocp,因为当我们创建一个新的子类时,会不得不进行代码的修改。
lsp示例
1. 考虑下面rectangle类:
2.现在,square类会如何呢?显然,一个正方形是一个四边形,因此square类应该从rectangle类派生而来,对否?让我们看一看!
3.观察可得:
a.正方形不需要将高和宽都作为属性,但是总之它将继承自rectangle。因此,每一个square对象会浪费一点内存,但这并不是一个主要问题。
b.继承而来的setwidth()和setheight()方法对于square而言并非真正地适合,因为一个正方形的高和宽是相同。因此我们将需要重写setwidth()和setheight()方法。不得不重写这些简单的方法有可能是一种不恰当的继承使用方式。
3.square类如下:
4. 看起来都还不错。但是让我们检验一下!
5. 测试程序输出:
6.看上去好像我们违背了lsp!
7.这里的问题出在哪里呢?编写testlsp()方法的程序员做了一个合理的假设,即改变rectangle的宽而保持它的高不变。
8.在将一个square对象传递给这样一个方法时产生了问题,显然是违背了lsp
9.square和rectangle类是相互一致和合法的。尽管程序员对基类作了合理的假设,但其所编写的方法仍然会导致设计模型的失败。
10.不能孤立地去看待解决方案,必须根据设计用户所做的合理假设来看待它们。
11. 一个数学意义上的正方形可能是一个四边形,但是一个square对象不是一个rectangle对象,因为一个square对象的行为与一个rectangle对象的行为是不一致的!
12.从行为上来说,一个square不是一个rectangle!一个square对象与一个rectangle对象之间不具有多态的特征。
总结
1.liskov替换法则(lsp)清楚地表明了isa关系全部都是与行为有关的。
2.为了保持lsp(并与开放-封闭法则一起),所有子类必须符合使用基类的client所期望的行为。
3.一个子类型不得具有比基类型(base type)更多的限制,可能这对于基类型来说是合法的,但是可能会因为违背子类型的其中一个额外限制,从而违背了lsp!
4.lsp保证一个子类总是能够被用在其基类可以出现的地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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